申請資格 / 重大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工作內容
在營造工地或相關場所直接從事營造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
承建公共工程申請資格
雇主承建公共工程,並與發包興建之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或公營事業機構訂有工程契約之得標廠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程契約總金額達1億元以上,且工程期限達547日曆天以上。
二、工程契約總金額達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1億元,且工程期限達547日曆天以上,經累計同一雇主承建其他公共工程契約總金 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
政府公共工程資格
工程金額:1億元以上
工期:547日曆天以上
正式公告時間:109年7月30日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以下簡稱民間重大經建工程)申請資格
雇主承建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之重大經建工程與民間機構訂有工程契約,且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以上、契約工程期限達547日曆天以上,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 並以下列工程為限:
一、經專案核准民間投資興建之公用事業工程。
二、經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之工程或核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建之公共工程。
三、私立之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或社會住宅興建工程。
四、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廠房興建工程。
雇主承建符合前項各款資格之一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其契約總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未達新臺幣2億元,且工程期限達達547日曆天以上,經累計同一雇主承建其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契約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元以上者,亦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資格
工程金額:2億元以上
工期:547日曆天以上
正式公告時間:110年7月30日
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雇主)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申請人(雇主)公司登記證。
(三)申請人(雇主)公司營造業登記證。
(四) 求才證明書(開立日起九十日內為有效期限)
(五) 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正本。(開立日起九十日內為有效期限)
(六)證明文件:
公共工程:公共工程之計畫、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開立日起一百二十日內為有效期限)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之計畫、工程金額及工期證明(開立日起一百二十日內為有效期限)
(七)工程合約書影本。
(八)需甄選測驗者,須加附相關文件。
(九)工程主辦機關或其所委託監造單位確認求才需求工程及人數證明文件。(公共工程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須檢附)
註1:工程合約書影本須含合約書封面、工程總價、工程期限、雙方立契約人簽署等內容。
註2:需甄選測驗者,請提出測驗說明之必要、測驗內容與工作業務是否具關聯性、本國勞工及移工測驗方式及測驗標準是否有一致性、工作職能是否有其他替代作法或藉由教育訓練補足、其他同業間辦理測驗方式及錄取標準是否相同等相關說明或切結書;甄試職類評分項目及錄取標準。【勞動部(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1月1日勞職外字第0951180324號函釋】
聘僱成本分析
專案營造業雇主負擔部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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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費用 | 說明 |
移工入境前申辦文件 | NT$0元 | 郁富免費辦理 |
薪資 | NT$27,470元/月 | 依勞基法及勞動契約規定 |
就業安定費 | NT$3,000元/月 |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健保費 | 約 NT$1,329元/月 |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 |
勞保費 | 約 NT$2,115元/月 |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外籍移工不用就業保險)(需另加職災保險費及工資墊償基金) |
膳宿費 | 依實際條件評估 | 依實際條件評估 |
平均每月成本金額 | 約 NT$ 33,914元/月 | 不含加班費及膳宿費及職業災害保險 |
備註:移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由依規定由雇主負擔;惟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
移工入境後聘僱費用分析
移工自行負擔部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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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費用 | 說明 |
居留證費 | NT$1,000元/年 | 申辦時繳交移民署 |
體檢費 | 約NT$2,000元/次 | 衛生署指定醫院,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 |
健保費 | 約 NT$426元/月 |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 |
勞保費 | 約 NT$604元/月 |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 |
膳宿費 | 約NT$2,500元/月 | 依各國勞動契約內容為準 |
服務費 |
第一年NT$1,800元/月 第二年NT$1,700元/月 第三年NT$1,500元/月 |
依勞動部規定移工每年給仲介公司服務費 |